都更整合、危老重建、持分土地買賣~~~龍 先生~~~0982-683151
2018年10月17日 星期三
辦理 (( 遺產繼承之分割登記 )) ,是否應課徵 贈與稅?
被繼承人的遺產,在申報繳清遺產稅後,憑著稽徵機關所核發的遺產稅免稅證明書或繳清證明書,繼承人就稅後遺產淨額辦理協議繼承或分割登記時,每一個繼承人所取得的遺產雖然不平均,仍然不算是贈與行為,不需要課徵贈與稅。 但是,如果個別繼承人以其本身固有之財產先行墊繳遺產稅者,除應就遺產扣除該筆墊繳稅款後再分割或未扣除其他繼承人另行償還外,應視同贈與課徵贈與稅。
都更整合、危老重建、持分土地買賣 ~~~ 閻 小姐 ~~~ 0932-309499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