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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若為歷史建築或古蹟不可申請系列二。本府瞭解文化資產對本市的重要性,故在受理申請案時,建物若疑似涉及歷史建築或古蹟,將請本府文化局協助確認,若經確認為歷史建築或古蹟,則駁回該申請案。故建議申請人在申請系列二前,先確認建物是否為歷史建築或古蹟,以避免投入資源浪費及影響重要文化資產。此外,本府在進行窳陋建物清查時,亦先行將疑似古蹟或歷史建築之案件優先排除於案件清單中,並將清查結果請文化局協助查明是否為歷史建築、古蹟,以確保在都市景觀改造的同時,保存城市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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