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1日 星期六

【都更整合、危老重建】~ 41.如何申請劃定為更新單元

A:
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1條,由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15條及「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規定檢具相關書件向本府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
說明:
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方式:
1.申請人: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至少1人)。
2.申請基地規模應符合下列更新單元劃定基準規定之一:
(1)為完整之計畫街廓者。
(2)街廓內面積在二千平方公尺以上者。
(3)街廓內臨接二條以上之計畫道路,面積大於該街廓四分之一且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者。
(4)街廓內部分土地業已建築完成,確無法合併更新且無礙建築設計及市容觀瞻,其未建築完成部分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並為一次更新完成者。但其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經敘明理由,提經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
(5)跨街廓更新單元之劃設,其中應至少有一街廓符合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之,並採整體開發且不影響各街廓內相鄰土地之開發者。
3.申請基地建築物應符合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標準指標第一項至第十四項中任三項。
4.詳細申請流程請參考本處網站/下載專區/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受理民間辦理都市更新審查相關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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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6日 星期五

【都更整合、危老重建】~ 42.推動都市更新重建時,臺北市政府有何補助?

A:
106年度受理臺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事業經費補助申請暨審查原則:
一、期限:每年發布補助申請期間
二、條件: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11條劃定之更新地區或更新單元,且以實施重建者為限。
三、對象:經核准立案之都市更新團體。
四、總上限: 580萬元
五、申請時點:各階段核定後
六、撥款時點:各階段核定後:
(一)設立都市更新團體並經本府核准者:上限80萬元。
(二)事業計畫核准:補助1/2,上限250萬元。
(三)權變計畫核准:補助1/2,上限250萬元。
(四)完整街廓或面積3000M²以上,以不逾核准補助項目總經費1/2,各補助款上限個得提高20%。
七、其他:已接受臺北市政府以外相關機關(構)補助者,其補助金額應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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