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9日 星期三

(( 市場)) 補強 全台 (( 計225處 市場 )) 進行 評估 補強中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8-29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經濟部表示,政府自2017年開始推動的前瞻建設計畫,社會民眾大多聚焦在水環境、綠能、軌道建設等大型的公共工程上,然而,在「城鄉建設」項下,編列有「公有市場耐震補強」一項,正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計畫專案團隊督導全國各縣市政府對轄內老舊市場進行大體檢。迄2018年7月31日止全台484處公有市場已有225處按部就班地進行建物補強工作,為保障民眾日常消費安全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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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8日 星期二

物流倉儲,帶動「物流地產」夯,打造運籌新基地

作者:MyGoNews蕭又安
時間:2018-08-27

【MyGoNews蕭又安/綜合報導】商業模式的快速變化,加上工業4.0的導入,推動物流倉儲業的新氣象,許多零售、金融業跨足物流,紛紛投入物流地產戰局,政府也積極的建造物流園區。在講求服務品質的時代裡,速度是成功的關鍵因素,使得電商需要更多的廠房或土地來興建物流中心,物流地產市場行情水漲船高。信義全球資產經理王維宏分析,物流中心選址都聚集在海空聯運地,以進駐桃園為最大宗,而近年電商為了拚服務品質,持續擴大物流產能,提高了廠房面積,開始向中南部找土地,像具有雙港優勢的台中及高雄,進而帶動工業區的市場行情。
 
國泰跨足物流業與永聯物流合作佈局全台打造物流中心,預計投入300億元興建35萬坪的物流中心,全台有4座物流中心分別在台北瑞芳、桃園大園、楊梅及台中烏日。富邦媒斥資41億元在桃園大園興建物流中心,為了提高物流速度,2018年規劃在中南部增加上萬坪物流中心。全家便利商店在桃園大溪及高雄岡山設有物流中心,未來將再設2座物流中心分別在台中及北部。除了興建物流中心外,更擴大物流的速度,進一步做到從超商送貨到府的服務,形成超商就是物流倉儲中心。萊爾富在樹林設有物流中心,未來也將在中南部新增物流中心,好市多、家樂福、誠品、頂好、屈臣氏也分別在桃園設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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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短訊 (( 新購屋 )) 要將「這個面積」一併 申報契稅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8-26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許多民眾買入房屋,高興之餘卻疏於注意有增建情事,因未將增建面積申報契稅,致經稽徵機關查得或經人舉發而遭受處罰。
 
稅捐機關表示,依契稅條例第2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納契稅,匿報或短報,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除應補繳稅額外,並加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之罰鍰。提醒新購屋民眾要特別留意,如有增建一定要併同申報,以免事後遭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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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5日 星期六

【都更整合、危老重建】~ 43.自組都市更新團體相關法令及程序?

A:
一、依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更新團體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相關法令,應取得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2項前段規定比例,由過半數或7人以上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發起籌組,再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籌組,自核准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成立大會,都市更新團體應於成立大會後30日內檢具相關資料,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立案。
二、自103年4月26日起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2項前段規定比例因涉及司法院釋字第709號宣告違憲,都市更新團體申請核准籌組應達事業概要同意比例同意比例,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2項前段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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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0日 星期一

筆記起來 (( 配偶互贈財產 )) ,不計 贈與 總額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8-18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配偶間互相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但屬於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則應併計遺產總額申報。
 
該局舉例說明,甲君於2016年7月5日贈與配偶銀行存款5百萬元,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該5百萬元不計入甲君當年度贈與總額。嗣後甲君於2018年1月3日死亡,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甲君上揭5百萬元贈與,雖不計入贈與總額,惟屬於甲君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應併入甲君遺產總額申報計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配偶間互相贈與之財產,雖不計入贈與總額,但屬於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應併入遺產申報計稅,常常有繼承人漏未申報,經國稅局補徵應納稅額並處罰鍰,請納稅義務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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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 展覽 (( 北市85處 )) 都更暨擬定都更計畫案

作者: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8-08-14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有感於極端氣候變遷、人口高齡少子化趨勢、都市防災及公共設施整備等議題已是城市競爭力提升與住居環境調適的重要工具。有鑑於北市於2000年起公告劃定更新地區已近20年,期間雖已有部分單元完成更新改建,但仍未能積極帶動民間推動都更,實有必要因應現況情形及未來挑戰重新檢討公劃更新地區。
台北市政府於2018年重新啟動公劃更新地區檢討機制,期間共舉辦2場論壇及4場專家學者諮詢會,廣邀都市計畫專家學者、建築與不動產公會及相關執業人員等代表,針對市府於公劃更新地區檢討暨更新計畫擬定之革新制度,進行交流討論。台北市政府於2018年8月13日公告公開展覽「劃定台北市85處為都市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案」,並於2018年8月14日起在台北市府及12行政區區公所公告公開展覽30天,歡迎各界民眾就近閱覽,並踴躍提供寶貴意見以供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台北市府表示,為使市民進一步瞭解該項計畫之內涵,辦理4場次說明會,歡迎各界踴躍參與,各公民或團體對計畫案如有任何意見,請利用說明會場提供之意見表,於公開展覽期間向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提出。本案公開展覽之都市計畫書圖資料可至「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公展公告/都市計畫公展」、「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台北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作業專區」下載。(網址http://www.udd.taipei.gov.tw/、https://uro.gov.taipei/Default.aspx),民眾亦可直接掃描下方QR Code,或至市府1樓都市計畫工作站及12行政區區公所閱覽。本案公開展覽說明會傳單可至12行政區區公所及各行政區內里辦公處索取。如有疑問,請電洽台北市市都市更新處更新企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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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注意 房屋拆除應即申報停課房屋稅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8-19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如您的房屋因老舊須原地新建、改建或重劃等而辦理拆除事宜,請於拆除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拆除,因房屋稅為按月核課,經稅捐機關核定即於拆除當月停止課徵房屋稅,並註銷房屋稅籍資料,避免事後與重建後的房屋重複課稅。如果超過30日申報,請檢附相關拆除資料(如地政核發建物滅失證明等),以供稅捐機關審核停止課徵房屋稅時間點。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為維護您的權益,房屋拆除仍應即時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減少徵納雙方困擾。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分)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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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注意 受贈人也會被課贈與稅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8-19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除了是贈與人外,受贈人也有可能會收到國稅局核發的贈與稅繳款書。該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原則上為贈與人,但當贈與人有行蹤不明、逾期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及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等三種情形之一時,國稅局就會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重新發單開徵。
 
近來該局查獲轄內甲君透過第3人將房屋移轉給子女,經國稅局補徵贈與稅,惟甲君逾期未繳納,經移送強制執行後,名下已無財產可供執行,乃依規定將尚未徵起之稅捐改對受贈人發單補徵。受贈人不服,主張甲君名下尚有存款11,000元,未先執行即改課受贈人,難謂適法云云,經國稅局查明,甲君名下雖尚有郵局存款,惟該存款來源係每個月的敬老津貼,屬社會福利津貼,依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義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或維持生活所必需者,不得為強制執行。
 
該局指出,所謂「無財產可供執行」,並不以全無財產為限,如果符合強制執行法第27條規定的「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者均屬之,例如贈與人雖有財產,惟依法不得強制執行或無拍賣實益;或經強制執行後所得數額仍不足清償贈與稅款者,亦可依規定改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該局提醒民眾,贈與稅改課受贈人後,並不因此而免除贈與人原應負繳納贈與稅之義務,僅係暫不執行,只要欠稅尚未全數徵起,贈與人仍負有納稅義務,一旦查得贈與人有其他可供執行財產,稽徵機關仍會對贈與人財產繼續執行,以確保租稅債權,籲請贈與人或受贈人應儘速繳清稅款,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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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短訊 土地年度多次移轉,地價稅誰繳納?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8-08-19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每年11月是地價稅開徵期,而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8月31日,也就是說不論土地當年度歷經一次或多次移轉,稅務局所認定的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均以該基準日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需繳納一整年之地價稅。
 
舉例來說,小明2018年8月10日出售一筆土地,於2018年9月10日在地政事務所完成移轉登記,因2018年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2018年8月31日,該日小明仍為登記之所有權人,故小明仍應繳納本年度地價稅;反之,本案若於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移轉登記,則由新所有權人繳納本年度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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